法律法规

法律法规

新闻动态

知识产权局发布《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

发布时间:2020-04-18 16:22:12  浏览次数:322  

返回列表

为了完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,知识产权局就《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
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19年3月29日前,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:

电子邮件:pgi@sipo.gov.cn(电子邮件题目注明“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”)

传真:010-62083171(传真注明“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”)

通过信函方式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保护司 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处 邮政编码100088(信封注明“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”)

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通园路699号 港华大厦18楼
0512-87188588
企业邮箱
  • 首页
  • 咨询电话
  • 返回顶部